詹亦文,女,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从事律师职业十九年。
多年来,担任10几家大型企业、上市公司、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从公司的治理结构创设、重大决策决定、风险预测防范到依法经营管理、规章制度建设等积极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为公司企业的效益效率及经营安全保驾护航。
先后代理各类刑事、民事、经济案件50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千余次。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既讲法理,又讲情理;既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注重舒缓当事人情绪,促成多起案件达成和解或以调解结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其中多个知识产权案件被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评为最佳案例,赢得了国际社会和有关方面的肯定和赞誉。
办理的主要案件:
刑事诉讼:熊某某票据诈骗案;王某某绑架、抢劫案;徐某某挪用公款案;胡某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吴某拐卖儿童案;王某某诈骗案等等。
民商事诉讼:北京金山恒大科技公司与贵州顺天世纪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北京兴隆公司与总后工程总队、北京基泰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上海港源公司与天津天海房地产公司房屋预售合同纠纷案;江苏银行无锡分行与山西孝义登封煤业公司票据纠纷案;梁某某与中元昊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质押合同纠纷案;福建凯灏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与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河南卓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国瑞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等等。
法律顾问:先后担任过北京易初电子有限公司、北京伊派广告有限公司、长春野力集团、深圳鸿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泰恒通公司、中外合资斐斯帕尔服装有限公司、山东菏泽美景房地产有限公司、河南西平美景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力泰科技股份公司、宜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知识产权保护:代理美国箭牌公司、德国宝马公司、瑞典沃尔沃公司、日本三菱公司、美国思科技术公司等国际知名公司对有关人员和公司侵犯商标权的犯罪进行打击,并追究其刑事责任。